老张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小刘所驾驶的机动车撞倒身亡。老张的妻子儿女将小刘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数十万元人民币的死亡赔偿金。老李则在诉讼过程中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请求将该笔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判给自己,以清偿老张生前对自己所欠的债务。那么,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呢?今天,就让茉莉姐姐和大家带着这个问题,来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法所述,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将会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因此将死亡赔偿金纳入遗产范畴是不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家庭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这笔赔偿金的法律性质是一种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利害关系的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非受害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综上来说,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通过遗产继承程序进行分配。受害人的债权人也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得死亡赔偿金赔付的范畴内承担清偿责任。(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