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正式颁布《福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福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纲”),为未来十年福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谋划了蓝图。

  

  20世纪90年代起,福州市已颁布实施并顺利完成了三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推福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新“两纲”针对福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特点、需求及其短板等,设置切实可行的目标措施,持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中,《妇女纲要》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提出82项主要目标和103项策略措施。《儿童纲要》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提出74项主要目标和95项策略措施。

  对比上一轮纲要,《妇女纲要》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内容,增加主要目标29项;《儿童纲要》增加了“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领域内容,增加主要目标19项,同时相应增加了可操作性、可及性比较强的策略措施。新“两纲”注重与福州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相对接,强调构建市县两级互相呼应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体系。

  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新“两纲”设置了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目标,加大对困难妇女、困境儿童基本保障和关爱服务力度;强调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大力推动普惠性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进一步释放生育意愿;首次提出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不断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家庭幸福指数。

  

  新“两纲”还设立了15项高于国纲、省纲的量化标准,对4项国家新“两纲”中没有量化要求的指标也进行了量化。此外,围绕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目标,新“两纲”新增福州特色量化指标16项,首次将榕台融合发展和为台胞及其子女提供服务写入新“两纲”。

  下一阶段,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新“两纲”实施,以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