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在离婚纠纷中,孩子的 title="抚养"抚养权归属仍然一直属于重点关注问题。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归一方抚养吗?夫妻双方都想要与孩子一起生活的时候怎么办呢?可以轮流抚养吗?今天,就让茉莉姐姐和你们带着这个问题,来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夫妻双方都想要直接抚养孩子的时候是可以协商约定轮流抚养子女的。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裁判离婚后父母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同时,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时应当明确轮流抚养的期限、抚养费用的承担等有关问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轮流抚养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只能根据对小孩成长发育最有利的原则来裁判小孩的抚养权归属。

  对此,茉莉姐姐认为: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改变了传统的离婚后孩子只能归一方直接抚养的方式。该轮流抚养方式,使得父母们都能在孩子成长历程中尽一份力,也能让孩子得到相对完整的亲情。(福州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