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反对家庭暴力等工作。4月14日下午,仓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刘萍庭长一行来到区妇联,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区妇联主席潘晓萍出席座谈会。

 

会上仓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刘萍庭长首先介绍今年来受理家事审判案件的情况,总结了近几年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通报了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家暴受害人的情况;与区妇联还就该庭家事调查员、调解员选任实施办法、工作规程进行了详细研讨。

区妇联通过此次与仓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召开联席会,推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家事案件多元化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研究婚姻家庭案件及妇女儿童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发展趋势,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融入到妇联工作的各个环节,助推仓山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区妇联将向法院推荐辖区社区妇联干部作为家事调查员、调解员人选,参与家事案件的调查和家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最大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对于涉家暴案件,社区妇联干部将第一时间介入,协助受害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区妇联将继续深化与法院的沟通合作,做大做强辖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仓山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