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和婚姻家庭服务专业化,加强对女性维权社会组织的培育,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18年8月9日,福州市妇联启动了2018年购买妇女儿童法律服务项目和幸福家庭成长项目申报工作。截止8月27日,共有3家社会组织参与妇女儿童法律服务项目申报,3家社会组织参与幸福家庭成长项目申报。

  8月31日,市妇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对6个申报项目书进行了集中评审。经过综合评定,最终确认福州市鼓楼区同心社会服务中心为妇女儿童法律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福州市榕树社会服务中心为幸福家庭成长项目承接机构。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31日-9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妇联反映,联系电话:87673203,传真:87622691,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东部办公区3号楼421。

  附件:2018年福州市妇联购买妇女儿童法律服务项目和幸福家庭成长项目公示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8月31日

  附件

2018年福州市妇联购买妇女儿童法律服务项目和幸福家庭成长项目公示

  、妇女儿童法律服务项目

  1. 购买主体: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2. 承接机构:福州市鼓楼区同心社会服务中心

  3. 项目预算:9万元(包含第三方督导及评估费用)

  4. 实施周期:一年

  5. 总体目标:引进专业法律机构,协助市妇联做好日常法律咨询、宣讲、援助、调解、调研等工作;培育女性维权社会组织。

  6. 具体要求:(1)每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指派律师在市妇联信访室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文书撰写指导等法律服务,参与个案调解,并做好接待记录。每月30日前向市妇联提供1篇月度接待情况分析报告。(2)根据妇联实际需要,指派法律专家为市妇联举办的法律讲座或培训或其他法治宣传活动提供免费授课或免费咨询10场(次);举办案例研讨会5场;开展20场法治宣传活动,受益人数达10000人以上。(3)协同妇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同妇联参与妇女儿童特殊维权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4)提交一篇关于妇女儿童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论文,提交时间:2018年9月15日。(5)每周向市妇联微信平台提供1篇与女性维权、婚姻家庭有关的普法宣传稿件。

  二、幸福家庭成长项目

  1. 购买主体: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2. 承接机构:福州市榕树社会服务中心

  3. 项目预算:8万元(包含第三方督导及评估费用)

  4. 实施周期:一年

  5. 总体目标:引进专业婚姻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市妇联做好日常婚姻及心理咨询、宣讲、调解、调研等工作;培育女性维权社会组织。

  6. 具体要求:(1)每周一到周五下午(3:00-5:30)指派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婚姻咨询师在市妇联信访室为来访群众提供婚姻家庭经营辅导服务,参与个案调解,并做好接待记录;每月30日前向市妇联提供1篇月度接待情况分析报告。

  (2)按市妇联实际需要,指派2名固定的心理咨询师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干预服务(实行预约机制)。(3)根据妇联实际需要,指派社会学或心理学专家为市妇联举办的讲座或培训或其他宣传活动提供免费授课或免费咨询10场(次);开展20场“幸福家庭成长”主题宣传活动,受益人数达10000人以上。(4)每周向市妇联微信平台提供1篇与婚姻家庭经营有关的宣传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