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五年多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积极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我市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市妇儿工委授予中共鼓楼区委组织部等16个单位“2001~2006年度福州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黄秀贞等43名同志“2001~2006年度福州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意在鼓励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和妇女儿童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力度,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的全面完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妇女儿童事业迈向新的更高水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