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闽委编办[2007]133号文和榕委[2006]29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市仍有5个县(区)妇儿工委办的编制未落实,3个县(市)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2个县(区)的经费过于紧张等情况,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专项下达领导批示件督办通知单,要求有关县(市)区抓紧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及经费,确保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这一举措,将有效加强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建设,激发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保证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