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兼顾    强化科学管理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两纲”颁布实施以来,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科学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截至2008年底,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整体运行良好,其中妇女发展纲要33项可量化指标,提前达到福建省终期目标的有23项,占总数的69.70%;儿童发展纲要28项可量化指标,提前达到福建省终期目标的有24项,占总数的85.72%。

  一、强化政府职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事业,坚持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在日常工作中,市委、市政府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纳入各相关领域,确保做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妇女儿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推动妇女儿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政策等方面大力支持,为妇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落实“两纲”目标任务。比如,公安部门设立了反家庭暴力“110”报警点;司法部门设立了妇女法律援助站;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了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的监督检查等;妇联成立了妇女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开通了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宣传部门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倡导尊重妇女、爱护儿童、支持妇女工作的社会风尚;各级党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培训内容,提高决策层的男女平等国策意识和重视程度等等。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负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和纵横联合的工作体系及协调运行机制。

  二、强化科学管理,提升妇女儿童工作水平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目标管理。按照“两纲”目标,把各项指标尽可能地量化、细化、具体化,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制,由各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明确完成时限,切实使各项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到具体责任人。两纲中期评估省级验收后,就检查组反馈意见中存在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细则,实行责任制整改,起到很好的整改效果。二是实施项目带动,使妇女儿童得到更多实惠。2006年以来,台江、晋安、闽侯、平潭、仓山先后实施了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借助省级项目带动,我市妇幼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孕产妇系统保健进一步规范,各项服务指标稳中有升,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2008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82.51%、99.99%、99.90%;孕产妇死亡率12.06/10万,较2006年下降61.6%;婴儿死亡率5.49‰,较2006年下降23.9%。

  三、强化保障机制,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市逐年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一方面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及阵地建设,改善全市妇女儿童就学、就医和文化生活条件。仅2008年,市本级财政集中统筹用于改善民生的支出达49.07亿元,占总支出的38.2%,并向教育、卫生倾斜。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为38.84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营养早餐工程惠及4.8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市财政还专门安排100万元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为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扶持。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县(市)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确保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单设、编制单列、经费专拨、人员配强。现全市13个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中,11个县(市)区有编制,6个县(市)区有专职妇儿工委办主任,其中5个县(市)区还将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高配为科级干部;13个县(市)区妇儿工委办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每年1~5万元不等,为妇儿工委办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了必备的条件。

  四、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妇女儿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十分注重“两纲”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督导手段,有力地促进“两纲”目标按时、保质、全面完成。比如,针对实施自愿婚检以来,婚检人数急聚减少的严峻形势,2006年4月率先在五城区实行免费婚检;2007年8月又将免费婚检扩大到全市,并出台《福州市关于推行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推行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会议,全力推动婚检工作。为确保落实到位,我市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自2007年下半年起,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每月定期向有关部门采集数据,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政府月报,并通报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全市平均婚检率达99.77%。又如,在“母婴双安”工作中,实行孕产妇首诊问责制,并将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率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评,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实效。同时,我们强化宣传报道,为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社会环境。

  下一阶段,我市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折不扣地完成“两纲”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福州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打基础、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