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鑫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会暨表彰大会,总结经验、部署工作、表彰先进,旨在进一步深化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会上我们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在此,让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获得福州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县(市)区、先进示范社区(村)、“平安家庭”示范户荣誉称号的单位和家庭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福州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各基层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刚才,市妇联陈晔主席代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一年来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会议安排了先进示范代表发言,相互交流了经验,拓宽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会后,还要组织参观台江区新港街道十三桥社区,相信对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开展将起到了示范、推动作用,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扎扎实实地推动我市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由各级综治办、妇联牵头,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氛围更加浓厚、创建力度进一步加大、创建合力进一步形成、创建效果更加明显,为建设“平安福州”,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知晓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活动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创新,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要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下面,我就下一阶段“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继续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创建要求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平安创建系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有职责,考核有指标,群众有需求,工作要求比较高,我们要继续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首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有职责。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平安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没有千万个家庭的“小平安”,就没有整个福州的“大平安”。建设“平安福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整个“平安福州”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平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所在,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全市平安工程即民心工程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各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载体,下大力气推动,花多精力推进,让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的意识在千家万户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其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核有指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已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列入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考核内容,并给予了一定分值。各级要以制定下发的“平安家庭”考核内容为标准,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了整个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第三,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群众有需求。通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效化解家庭婚姻纠纷,防范打击侵害儿童、妇女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符合群众利益,满足群众愿望。为此,我们要提高认识,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思考、谋划,共同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夯实“平安福州”建设的基础。

  二、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夯实创建成果

  一要在抓宣传造氛围上下功夫。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广角度的宣传,使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与已开展的“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通过已有的活动阵地,立足社区、农村,深入家庭主阵地,广泛宣传法制理念和平安意识,形成强势推进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家庭在预防犯罪、维护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培育“平安家庭”示范点,拓展活动阵地,丰富活动内容,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平安的良好局面。二要在抓维权强服务上下功夫。要从城乡治安防范的薄弱环节入手,加强对城乡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教育、管理,提高其防范意识和能力,保证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继续开展对城乡刑释解教、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结对帮教安置活动,健全社区(村)、派出所、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义工服务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城乡单亲、特困家庭、留守人群家庭及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家庭的儿童公益关怀活动,保障他们的权益,教育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三要在抓网络建设上下功夫。要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基层工作网络建设,加大对城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力度,在社区、村(居)推广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治安防范防控、维权服务、社会救助、安置帮教“六个网络”的建设,在探索创新中追求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充分发挥 “平安中心户长”、“治安巡逻队”等群众防控组织的作用,开展邻里互助,参与群防群治,掀起创平安、促和谐活动的新高潮。四要在抓滚动管理的运作上下功夫。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所属辖区内未符合“平安家庭”条件的家庭进行排查、摸底;对摸排出“未达标”的家庭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及时调处,定期回访,健全“未达标户”的建档立册工作;在复核中,对符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标准的,升级为市级或县(市)、区级“五好文明家庭”进行升级管理;对发现已挂牌的先进示范户、示范社区(村)有违法或不符合条件的,由授牌匾的一级组织取消其称号并予以摘牌。各地每年必须全面复核一次,同时实行不定期的检查,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平安家庭示范户”激励及帮扶机制,发挥示范帮带作用,促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整体推进。

  三、继续加强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哪个部门,或几个部门是难以抓好的,必须紧紧依靠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动。综治办要将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做到“一个纳入四个同步”,即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妇联要主动争取各成员单位的支持,积极发挥各基层妇女法律援助站、维权中心、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建立和完善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努力化解家庭矛盾,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各成员单位要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总体部署,对于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把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参与创建活动推动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的成效来检验创建工作的成效,主动履行职责,主动发挥作用,体现整体合力。同时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联动,实现部门优势互补,推进全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同志们,“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平安福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