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昆明,一起女大学生被曝辱骂外卖员事件,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视频中,该女大学生脏话连篇并人身攻击。据视频显示,疑因外卖员送单超时,引起该女生不满,其对外卖员破口大骂。而后该校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学校已经在处理了,相关的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以往,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以5-10日的拘留以及50-500元的罚款,对于私下辱骂并无明确规定。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如果拒不承担以上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因此,自然人享有人格权神圣不受侵犯的权利,即便无法寻求公安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受害人也可据此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主张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寻求救济。

  茉莉姐姐提醒大家:现今随着《民法典》的颁布,人格权的保护愈发被重视。我们对于自己的言行举止应当要更加注意,不要肆意实施言语暴力,否则可能也会反刃自身,承担法律责任。(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