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是提前消费的产物,其优点是先支付后还钱,因此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青睐,使信用卡成为了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都知道个人信用卡归个人所有,因此信用卡是谁办理的就该谁来还欠款。那么如果信用卡持卡人突发疾病、车祸等等意外死亡,信用卡所欠的钱还要还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因此,持卡人由于突发疾病等等意外死亡的、其信用卡所欠的款项是需要被偿还的,即相关继承人如选择继承被继承人(持卡人)遗产,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也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持卡人无遗产,则债务消灭,不需要偿还。

  综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子女、配偶等亲属继承遗产的,应当依法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清偿被继承人所欠付的债务,包括被继承人使用信用卡所欠付的款项。但是如果欠款人死亡后没有遗产的,那么子女没有替父母还款的义务,夫妻中的另一方也没有为配偶还个人债务的义务。(福州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