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连江县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实施十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两纲”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着眼于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科学管理,妇女在参政议政、就业与劳动保护、妇女儿童与权益保护、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享有社会资源等方面均取得明显进步,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工作、重视妇女儿童发展、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状况持续改善。卫健部门积极解决项目目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孕妇住院分娩率从2011年到2020年均稳定在99.98%以上到100%之间,个别孕妇因急产未来得及到医院或送往医院的途中分娩。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10年的3.69‰和5.75‰降低到2020年2.39‰和3.29‰,分别控制在2020年终期目标6‰和8‰之内,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2011-2020年各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均达到95%以上的接种率要求,每年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情况均完成较好。为解决婚检率下降问题,2018年7月在全省率先实施婚孕检“一站式”窗口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婚孕对象“进一个楼层、抽一次血、办三件事”的民政、计生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了群众参加婚检的积极性。

  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为确保各项教育指标达标,县财政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加快重点校舍项目建设,“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县投入国家财政教育经费达86亿多元,其中投入15亿多元改扩建校舍及配套项目,完成各个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6所,实现每个乡镇拥有一所公立幼儿园目标。学前三年入园率达104.5%,其中女童占46.17%,比2010年提升1.13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7%,已达标;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96.1%,已达标。男女受教育程度差异继续缩小,全县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5.88%,比2010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女生所占比例47.09%,女性接受高中教育机会与男性基本平等,已达标。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50.67%,已达标。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工作切实加强。2011年以来,女性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数逐年增加。2015年以来新农合参保率达100%,已经覆盖全县境内,提前达标。城乡低保标准从2011年的200元/月.人到2020年的760元/月.人。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分散供养标准1160元—1676元/人。截止2020年12月,我县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共有5179户8630人(其中女性人数约3099人)。全年共发保障金8723.1万元。同时对遇到临时困难的群众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2020年545.26万元,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目前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2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37个,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农村幸福院176个,养老服务设施取得长足发展。全县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507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2张以上。

  妇女儿童发展的环境日益优化。全县公安、司法、法院、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强强联手,共同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行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目前,全县建立了反家庭暴力“110”报警点,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聘请专业律师到县妇联开展法律咨询等,各类危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案件的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至2020年,全县共有2340名妇女儿童获得法律援助,妇女儿童享有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公安机关加大妇女儿童打拐、打击强奸犯罪力度,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做好接报警、快速查找和立案侦查工作,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文体局、教育局等部门,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台球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加大对有害卡通画册、淫秽“口袋本”图书及不良游戏软件的打击力度,有效解决未成年人进网吧和网吧违规超时经营等问题。

  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决策水平稳步提升。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之中,在妇女干部的选拔和使用上,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妇女干部,按照一定比例在各级领导班子中选配妇女干部。截至2020,我县有处级女领导3人(不含挂职1人),占处级领导数的9.38%;县管科级女干部147人,占全县县管科级干部数的14.1%;县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委员总数的25.79%和20.82%,其中人大、政协女常委分别占常委总数的20.69%和28.57%,已达标;村居两委班子中,女性村委会成员比例达31.2%,实现30%目标;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占3.3%,比上届提升1.65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占54.3%,已超过50%目标。

  妇女就业女职工特殊保护得到加强。县人社局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就业服务,千方百计扩大妇女就业,加强小额贷款、加大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等;全县女性从业人员占比稳定在40%左右,女性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就业结构趋于合理。政府支持女性创业的力度持续加大,2011-2013年县妇联与人社局、金融系统、县财政局等加强合作,帮助农村创业妇女申请小额贷款,三年共为593户农村妇女申请到各种小额贴息贷款2537万元,让创业妇女在政策扶持下实现创业就业。各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2020年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90.2%,已达标;没有发现使用童工现象。十年砥砺,十年收获,连江县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未来十年,新的起点,我们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系统观念,根据中央、省、市颁布的新“两纲”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努力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连江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