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论述精神,福州市妇女联合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仓山区人民法院,整合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和专家资源,在仓山区家事法庭设立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通过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入社工、心理、法律专业团队力量作为家事调解员,联动仓山区家事法庭法官力量,整合组建形成“家事法官+法官助理+家事调解员”新型家事案件审判模式,将家事案件从严肃的“就事论事”“就案论案”逐渐转向注重“情感修复和心理修复”,探索用理性法律思维处理感性家事纠纷,用刚性法律促进家事矛盾柔性化解。

  建立健全庭前强制调解和婚姻冷静期制度,由“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社工、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提前与诉讼当事人进行沟通疏导,对有意愿开展调解的,联动法官、法官助理共同开展调解;对坚持诉讼的,转入诉讼审判程序,提高家事纠纷调解和审判质效。

  健全回访制度、判后答疑制度,以电话回访、上门专访、法治宣传等形式,强化婚姻家庭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增强家庭凝聚力和稳定性。

  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对可能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优先审理,及时审理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在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筑起“隔离墙”,有效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筑立家庭安全屏障。

  自2020年10月实施至今,为420对纠纷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心理疏导服务,为家事纠纷当事人阐理释法、释放情绪、化解纠纷、减轻诉累,进一步融入了“家”的元素、体现了“和”的文化,促成140多对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一方面切实打造了诉调联动“家”模式,妥善化解了家庭纠纷、有效修复了家庭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另一方面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推进了诉源社会治理。该项目获评“福州市妇女儿童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优秀案例”,项目及相关案例被《福建法治报》《福州晚报》、中国法制网、福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福州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