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发展”的号召,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健康生活的需求,促进青少年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福州市妇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取一家室内羽毛球馆投资运营合作方,欢迎国内潜在机构前来参选。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场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园路6号福州市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楼1层室内羽毛球馆。

  2.场馆面积:场馆区域面积(含周边公共区域)约500平方米(以500平方米计),馆内面积约335平方米。有两片标准面积的羽毛球场地。

  3.场馆现状:地面铺竹木,无塑胶,偏滑易摔倒;8盏普通日光灯,亮度不够;一侧玻璃外墙无窗帘,白天日照会刺眼。

  二、项目的建设目标及功能定位

  建设一个标准的室内羽毛球馆,用于开展青少年儿童及成人的羽毛球培训;举办羽毛球比赛,包括日常友谊对抗赛、杯赛等;为市民提供一个健身运动的场所,满足市民的兴趣爱好及日常健身锻炼需求。

  三、项目的合作方式

  1.我方提供场地。场馆区域面积(含周边公共区域)约500平方米,馆内面积约335平方米。

  2.合作方负责场馆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投入,承担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投入费用;负责本场馆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完成本场馆的规划任务,并独立承担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场地设备维护费,师资人员薪金,管理人员工资薪金,水、电、网络及物业管理费用,相关税费等)和风险,以及安全、法律责任。其中,物业管理费按福州市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统一物业费标准支付给物业公司,目前标准为每月4.2元/平方米。

  3.合作方除完成我方规划任务外,在场所内可以开展羽毛球相关的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此产生的风险、安全、法律等一切责任由合作方承担。

  4.合作期间,本场馆不得转租、转包、借用,不得用于与羽毛球运动无关的其他用途。合作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5万元保证金,待合作期满,我方将在一个月内退回5万元。

  5.合作期限为“3+2”。首期合作为3年,合作合同正式签订后,给予合作方一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合作期限内)。若3年合作期间双方合作顺畅,没有矛盾纠纷,且合作方较好地履行了约定的规划任务,在合作期满前二个月,合作方可提出续约申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续约两年。若合作期满终止合作,合作方出资投入的可移动的设备收回,其余设施设备归我方所有。

  四、对合作方的规划任务要求

  1.对场馆进行装修改造,使场馆符合羽毛球比赛的标准要求,首次装修改造费用不低于10万元(不含可移动设施设备投入的费用)。

  2.在场馆内开展羽毛球公益培训,暑假2期,寒假1期,暑(寒)假公益班每期人数不少于12人、每期培训天数5天(每天1.5小时)。

  3.羽毛球馆固定时间对外免费开放,接受组织、机构、单位的预约,合作方要派人做好场馆预约服务及开放时的保障维护服务,免费开放的预约申请需经我方审批。开放日期为:3月1日-6月30日,9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周二、周四;开放时间为9:00-17:00。

  4.在场馆内举办羽毛球比赛,每年不低于1场。(比赛规模参赛人数30人以上)

  5.根据工作任务的需求,我方另外还可以优先、免费使用场馆每年60小时,会提前一周告知需求。

  五、对合作方资质条件的要求

  1.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有专业的羽毛球教练队伍。(需提供教练聘用合同或合作合同)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声明承诺)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承诺)

  5.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需提供声明承诺)

  六、项目的费用

  1.场地管理服务费:合作方每年应支付给我方场地管理服务费人民币不低于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且每年递增5%。按年先行支付。

  2.在完成我方的规划任务后,合作方在场馆内属于自主经营,经营的收益或损失与我方无关。

  七、选取方式

  1.发布公告。在市妇联的网站上发布公告,邀请国内潜在机构前来参选。未满3家参选主体的,此轮按流标处理。

  2.组织评选。市妇联成立评选小组对前来参选的机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市妇联审批认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合作合同。

  3.评选方法。评选采取竞价方式,参选单位在满足资质条件并完全响应规划任务要求的前提下,以各参选单位自报的场地管理服务费金额高低为评选标准,最高价推荐为第一合作候选人。

  八、参选材料递交时间和评选时间

  参选材料递交时间为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2月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参选人应在2020年2月7日18:00之前将密封的参选材料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材料将被拒绝接受。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参选材料递交地点:【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福州市晋安区新园路6号福州市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2层1207室)】。

  联系人:陈伟明、方仙容

  联系电话:15880169663、13506970130。

  九、参选材料的格式及要求

  1.参选人应提供参选书、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声明承诺函、羽毛球教练聘用合同或合作合同复印件。具体格式见附件。

  2.参选材料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选材料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参选材料、或参选材料字迹模糊不清的,评选小组有权做出不利于参选人的认定。

  5.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参选人公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6.参选人应将参选材料全部密封在同一包装袋中,并标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字样。参选材料未密封将取消参选资格。

  7.密封处均应注明“评选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参选代表签字或盖公章。

  8.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对参选材料进行密封和标记,我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参选材料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十、其他说明事项

  1.如果本次合作项目,存在不符合市场调查、资格主体异常、过程违规以及其他政策情况,我方可以暂不合作,无义务向各单位解释具体原因。

  2.本公告及参选人的参选材料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3.如果参选人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情况,将取消资格;如果最终签约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情况,将取消合作,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现场勘察:有意向参选人可于评选前自行前往福州市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场所进行勘察,并获取场所建筑平面图(CAD电子版)。现场勘察联系人:陈伟明,联系电话:15880169663 。

  附件:1.《参选材料的格式》[点击下载]

  2.项目规划区域平面图[点击下载]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