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妇联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进一步提升妇女的各项能力,推动“姐妹乡伴”活动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社会化推进的创新实践。近期,福州市妇联启动了购买“姐妹乡伴--2018年福州市基层妇女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计划公益服务项目申报工作并在福州妇女网上对购买项目进行公。公期满后,3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7月27日,市妇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对参与申报的3单位的项目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集中评审。经过综合评,确福州市美和公益服务中心“姐妹乡伴--2018年福州市基层妇女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计划公益服务项目承接机构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1日-8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妇联反映,联系电话:87524079,传真:87622691,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座4层。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与承接机构签订项目合同。

  附:市妇联购买“姐妹乡伴--2018年福州市基层妇女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计划公益服务项目公示

 

福州市妇联 

2018年8月1日

附件:

  市妇联购买“姐妹乡伴--2018年福州市

基层妇女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计划”公益服务项目公示

  一、购买主体: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承接机构:福州市美和公益服务中心

  三、项目名称:“姐妹乡伴--2018年福州市基层妇女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计划”公益服务项目

  四、项目预算:10万元(含第三方督导及评估费用)

  五、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具体要求

  1.深入“姐妹乡伴”项目地(村)实地调研,梳理内外部资源、制订确实可行的一村一策“个性化支持”方案;

  2.搭建“姐妹乡伴”项目村妇女网络社群,扶持有能力、有意愿带动乡村发展的妇女组织在当地开设“乡伴学堂”,为乡村妇女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的专题培训、交流学习不少于20场,挖掘培养200名以上农村妇女骨干,辐射受益的妇女群众达1000人次以上;

  3.开展“姐妹乡伴”课题调研:围绕乡村振兴热难点问题,对基层妇女组织在参与实施乡村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篇;

  4.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接机构必须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同时,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项目的意义、活动内容、社会效益和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