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自由的,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应该去面对这个现实,而不是一味的逃避。那如果对方结完婚后,就“消失”一直没有出面,没有人跟你去签离婚协议书,也没人跟你对簿公堂,还能够让自己恢复自由吗?

  小美是一名普通员工,生活也还过的去。2012年3月,小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小军,两人于2012年7月闪婚。两人一起生活了3个月,因为两人的感情基础并不好,也会因为性格的原因起冲突。小军为了逃避充满冲突的婚姻想,于2012年11月一人前往外地工作。一开始小军还会偶尔给小美打电话,但是小美没办法主动联系到小军,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打工,除了知道这11位数手机号外其他一概不知。

  这样的关系维持了半年多,期间小军都未曾回来,也从未联系小美。小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等待小军,可惜却一直也未等到他归来。2017年9月,失去信心的小美决定跟小军离婚,可是面临一个问题,找不到小军该怎么跟他离婚呢?这让小美又犯起了愁。

  小美这种情况肯定是没有办法协议离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小美可直接到有管辖地法院起诉离婚,因为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一般情况是要双方都到庭的参加,但如果邮寄送达等都无法将法律文书送达到对方,法院会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小美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婚姻也会在宣告之日解除。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相关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婚姻不易,如果不爱请放手,逃避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福州市妇联同心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