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发布了2018年《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在这些离婚案件当中,女性提出的离婚占73,4%;数据显示,77.51%的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因家庭暴力的原因占比14.86%,位居离婚原因的第二位。

审结离婚案件的原告比例

  那么法律上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离婚诉讼中,法官判决是否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确切破裂。在实践中,法官是怎样认定夫妻感情不和,已经破裂的呢?今天福妞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结合简要案例帮大家梳理一遍。

  一、假如小丽和小军因相亲后没几个月就结婚,婚后小丽发现小军其实对前女友念念不忘,并未与小丽同房,小丽想要离婚,这可以算感情不和吗?

  答:小丽和小军相识时间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且婚后没有夫妻生活,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属于法律规定的“感情不和、已经破裂”的情形。

  二、如果小丽和小军婚后,小丽虽然发现小军对前女友念念不忘,但双方依然正常生活,且不久后生育了一个孩子。在照顾孩子和经营婚姻家庭中,小丽难以忍受小军对前女友的照顾行为而提出离婚,这种情形属于“感情不和”吗?

  答:如果小丽和小军婚后共同生活且生育孩子,在小军只是“照顾前女友”,而不是与“前女友”发生“婚外情”,那么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感情不和、已经破裂”的情形。

  三、如果小丽和小军在共同生活中,发现小军其实在婚前患有精神病,并一直偷偷在治疗,小丽想提出离婚,这种情形属于“感情不和”吗?

  答:如果小军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感情不和、已经破裂”的情形。

  四、如果小丽和小军结婚后,小军没有出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患有精神病,就是好逸恶劳,整天赌博或者打游戏,不照顾家庭,还时常拿小丽赚的钱去挥霍,这种情况属于“感情不和”吗?

  答:如果小军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则属于法律规定的“感情不和、已经破裂”的情形。

  由于篇幅有限,福妞先介绍到此。以上种种,都只是婚姻生活的部分缩影,法律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已经破裂”的情形还很多,但福妞衷心希望姐妹们都能擦亮眼睛,多了解多考察对方,一旦结婚了,也多点包容多点婚姻经营的智慧,最后祝每个姐妹都能婚姻幸福。(福州妇联   同心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