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这个词俨然成了近几年形容调皮捣蛋、行为恶劣、不守规矩孩子的代名词。不知道大家对“熊孩子”是不是恨得牙痒痒,又碍于各种原因,不好出手教训。但当有人替家长教训熊孩子时,我们是不是真的应该弹冠相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8年4月27日11时左右四川省遂宁市16路公交车上,一名7岁男童,踢了坐在他对面的男子几下。

  该男子立即抓起男童将其狠摔在车厢地面上,抬起脚踩踏男童头部。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人开始欢呼,“这样的熊孩子就该打,没事干嘛去踢别人,就不能安安分分的吗?你不管教,社会上总有人会帮你管教的!”那这个熊孩子为什么要去踢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真的只是因为他“熊”、欠教训吗?

  经过对事情的详细了解,打人者因为工作上的不顺心加上受害者男童在车厢内比较吵闹,不够安静,打人者便侧身邀请男童坐到他旁边位置上,遭到男童的拒绝,男童还踢了他几下,打人者没控制好情绪,便动了手。在司机及乘客的帮助下,打人者已被治安拘留并处罚款。

  在生活中,我们不得不承认确实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熊孩子,但面对“熊孩子”的“熊”行为,我们是否可以以暴制暴?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致人重伤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这就上升到了刑事犯罪层次。所以,以暴力的形式对待“熊孩子”首先在法律层面是绝对不允许的,在道德上也是不容许去打一个小孩。熊孩子可以教育,但不能以“暴力”的方式进行制裁,不然这熊的不是孩子,而是成人了。

  当然,如果熊孩子给他人造成损失或者伤害,是不是会因为他还是个孩子,就拿他没办法?法律告诉你,错!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熊孩子的爸爸妈妈等监护人可要注意了,孩子管教不好,侵犯了别人的权益,可不是一句“TA还是个孩子。”就可以抵消的!

  

  那作为无辜受殃群众,在遇到熊孩子时可以怎么办呢?

  首先,你得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让自己做出过激的行为,以免给孩子造成不成程度的伤害;其次,熊孩子实在太皮,造成恶劣影响,你可以用言语对TA进行引导或者批评或者责备,从而制止孩子的“熊”行为;最后,如果孩子已经不受其他成年人的约束,你可以告诉孩子父母关于孩子的一些不对的行为,让孩子的父母承担教育的责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福妞衷心希望,成年人对孩子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引导,保护每个孩子健康成长。(福州妇联 同心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