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州市妇联改革方案》,进一步建设“网上妇女之家”,福州市妇联拟向社会机构购买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本次购买服务的主体为福州市妇联。
  二、购买内容
    1.购买服务项目名称:“福州妇联”新媒体维护与内容管理服务。 
  2.采购服务项目内容:对“福州妇联”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维护推送与推广、原创内容采编和摄影等。 
    3.具体要求:(1)新媒体平台的基础建设部分:微信头像和logo的设计维护、微信欢迎语、微信底栏的开发,数据系统统计与管理服务;(2)新媒体内容的更新与推送服务:组织制定内容发布计划;微信微博原创内容前期的新闻采编、图文摄影等,原创内容要求占推送内容60%以上;微信微博文章的图文排版、文字编辑、内容上传等服务;转发内容的编辑、初审、上传等服务;其他静态栏目不定期的更新服务;(3)新媒体内容发布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微信公众号每周一、三、五发布一次,每次至少推送4篇,根据妇联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发布次数;微博每个工作日至少发布一篇图文信息;(4)新媒体信息管理及发布审核系统: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新媒体平台意识形态导向正确。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安全;设置专门的信息发布岗位,负责日常信息发布的维护和权限管理;(5)指定一名采访记者参与妇联工作报道素材收集、一名责任编辑和一名美编与妇联进行日常沟通协调,制作和发布相关的微信内容;根据妇联工作需求策划、组织线上线下互动活动等;(6)与妇联系统通联队伍紧密有效沟通,举办通联人员知识讲座或培训;(7)与微信粉丝互动:提供微信后台粉丝留言人工答复、问题调查及投票等互动服务;(8)通过运营,头条阅读数得到显著提升,在推送质量、影响力等方面在同类政务微信中表现突出,跻身省内各设区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前3,粉丝数量显著增长;(9)赠送8个以上版面党报党媒宣传资源。 
  4. 资质条件:(1)具有出版许可证;(2)系党报党媒事业单位,在福州市设有固定办事机构和办事场所,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3)团队具有三年以上微信运营经验;(4)项目组成员具有新闻采编资格证书;(5)有妇联工作报道经验优先。 
  5. 经费预算:16万元以内 
    6. 项目实施周期:1年
  三、项目申报
  1. 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
  2. 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出版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ƒ出版许可证年检记录;④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⑤本机构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3. 申报和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17:00止。
  五、项目评审
  市妇联组织专家和专业工作者组成评审组对各申报主体的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经市妇联审批认定后,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六、评估验收
  市妇联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评估,作为以后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七、资金拨付
  市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40%款项;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再拨付30%款项;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30%余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妇联组宣部  林燕芳  许菁
  联系电话:0591-87524067 87601847
  电子邮箱:sflccb@163.com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2月8日
                                              
                          
  附件:2018年福州市妇联向社会机构购买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