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离婚谁理亏”、“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你是否也听说过这些离婚的传言?这些传言是真的吗?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福妞今天就来说一说。

  1、谁先提出离婚谁理亏

  当一个婚姻家庭走到尽头的时候,往往双方都会忍着不提离婚,总觉得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理亏。其实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实际上法官也是根据事实、证据和双方的感情状况判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当事人完全没有必要担心。

  2、分居2年就可离婚

  对“分居2年”这个概念来说,很多人会产生误解:一是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可起诉离婚;二是分居2年视为自动离婚;三是分居2年以上就可以离婚。

  首先要明确,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这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实际上,只要当事人对婚姻生活不满意,有离婚的想法,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前提下,即可上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是法院认定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之一。

  其次,没有经过法定的离婚程序,如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或者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夫妻关系不可能自动解除。因此,即使分居2年也不能视为自动离婚。

  3、房屋是谁的名字就归谁

  有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归谁。事实上,如无特殊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夫妻双方哪一方的名义登记,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4、离婚,男方必须赔偿我青春损失

  有的女性认为,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因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只要我不同意,对方就别想离

  有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不取决于一方是否同意离婚。

  6、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就分不到财产了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就无能为力了吗?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法律快车、福州市妇联)